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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
本报海口3月15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黄春梅 李洪 吴淑骁)如果有一天,你打开QQ消息,弹出一则“恭喜中奖”的提示,你会作何反应?检察官提醒大家:这很可能是一个骗局。
日前,通过互联网的QQ功能骗取钱财的海南儋州人杨某被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8月期间,杨某召集“阿海”、“阿鬼”两人在海口市蓝天路北夹道某出租屋内,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中奖消息,然后又通过虚假客服电话,以交纳领奖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理由,诱骗受害者向其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3人为实施诈骗还做了详细分工,杨某负责网上具体操作,“阿海”负责接听电话,“阿鬼”则专管账户取款,按照各人的作用大小和“技术含量”高低,约定所骗得钱财50%归杨某所有,40%归“阿海”所有,“阿鬼”取得10%。
2011年6月22日,谢某上网时看见自己的QQ信息,告知其QQ号码中了二等奖,奖品是一部笔记本电脑及人民币58000元。谢某点击该信息所留网址,并按网站提供的电话打过来询问。假扮客服人员的“阿海”一番花言巧语很快就让谢某对自己的“好运”深信不疑。接下来,在花样不断翻新的各种理由诱骗下,谢某先后5次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汇入人民币共计10830元。当最后一笔4350元汇出后,热情洋溢的“客服人员”便在电话那头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直期盼着收获大奖的谢某方知上当受骗。其他受害人被骗的过程大同小异。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伙同他人骗取谢某、徐某、胥某等三人人民币共计21898元,数额较大,诈骗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承办检察官不无遗憾地告诉记者:“相当一部分受害人在发现上当后,没有积极报警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选择了自认倒霉。受害人沉默的结果,一是间接导致更多的受害人被骗,二是造成警方破案后取证难度增加,影响了最终的定罪量刑。”因此,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切莫相信“天上掉馅饼”的谎言,也希望上当的受害者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惩治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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