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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敖日丹 赵耀)因感觉长期被同乡欺负,一拾荒男子怀恨在心,在一次口角中,持刀将对方捅死。日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
去年9月11日上午,海口美兰警方接到报警称,一名男子在和平桥底下被人捅伤。接警后,民警、120医生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经医生确认,该男子已死亡。死者身中3刀,脸上一刀,左手臂一刀,左腹部一刀为致命伤。犯罪嫌疑人龚某在案发现场被警方控制住。
据警方调查,死者梁某,湖南人,40多岁。龚某也是湖南人,32岁,2人均为拾荒人员并同住在和平桥下。
据龚某交代,2011年5月,他来到海口,认识了梁某等拾荒者。但在之后的交往中,梁某等人瞧不起他并常欺侮他,使他对梁某产生不满。事发当天,他与梁某再次发生争吵,情急之下,他持水果刀将梁某捅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龚某因琐事持刀朝被害人连捅数刀,且在被害人逃跑时又追上去朝被害人腹部捅刺,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但龚某作案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一审判处龚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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