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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出让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规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6月5日到海南省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购取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12年6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海南省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8日17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6月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定于2012年6月2日9时(北京时间)至2012年6月12日10时(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五楼会议室进行。(2012年6月12日10时(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挂牌现场会)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结束后当日在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宣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
(二)竞得人须在挂牌现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动工开发协议书》, 30日内缴完土地动工开发保证金(按宗地挂牌起始价总额的20%缴纳)。
(三)该宗地涉及文昌市石玉综合市场的整体规划,须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文昌市石玉综合市场配套服务区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并在半年内动工建设,两年内完成项目投资建设.
(四)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一横路
联 系 人:叶先生 林先生
联系电话:0898-63330100
开户单位:文昌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海南省文昌支行
银行账号:461605188018010007328
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文土告字【2012】11号
经文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南省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壹(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 块 编 号 位 置 面 积(m2) 使用年限 用地性质 容 积 率 建筑限高 起始价(元∕m2) 竞买保证金(万元)
2250
文国土储
(2007)-5-2、3号
文昌市文城镇和平南路南侧地段
20707.37
70年
居住用地
1.0<容积率≤2.5
≤20层
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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