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妇女儿童维权,许多时候需要诉诸法律。不解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问题,不建立起完备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维权,有时候就会变成一句空话。
《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海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分别简称“妇女发展新规划”和“儿童发展新规划”)透露,未来10年,海南在运用法律为妇女儿童维权方面,将迈出更大步伐。
儿童法律保护领域3项目标为我省规划特别提出
妇女发展新规划提出了7条主要目标,主要内容包括: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加强对地方性法规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儿童发展新规划则提出了11条主要目标,内容包括: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教育和保护网络,家长对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知晓率达100%;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的受理率达100%,结案率达90%以上,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儿童)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家长对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知晓率、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受理率、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结案率等,都是我省规划提出、而国家纲要未作规定的指标。
明确提出预防和制止家暴
及预防性骚扰举措
妇女发展新规划提出了17条具体的策略措施,其中,公众非常关注的预防和制止家暴及性骚扰等举措,均在其中。
作为对接国家纲要的基本内容,新规划在“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保障妇女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加大反对拐卖妇女的工作力度”、“维护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保护”、“及时受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等方面,均有具体阐述。
在明确加大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的同时,针对人们十分关注的家暴问题,新规划提出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以及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对另一敏感话题“性骚扰”,新规划提出“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规和工作机制,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儿童发展新规划则提出了12条策略措施,明确将继续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儿童福利、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立法进程;清理、修改、废止与保护儿童权利不相适应的法规政策。
新规划大段落讲到“保护儿童人身权利”等问题。新规划透露,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组织、胁迫、诱骗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利用儿童进行扒窃、乞讨、卖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
新规划明确提出,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进一步扩大儿童接受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健全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法律援助工作队伍,支持和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本报海口5月29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