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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6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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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
不动产买卖不适用“所有权保留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记者陈菲、杨维汉)最高法院日前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合同法关于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有权保留制度是指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前,出卖人仍然保留标的物所有权。条件成就后,标的物所有权才转移给买受人的一种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宋晓明5日在最高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我国合同法虽然对所有权保留制度做了规定,但条款过于原则。这项制度的适用的范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保护机制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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