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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25日讯(记者付阳阳 通讯员黄顺祥)今天上午,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海口举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干部任职案。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今天实到50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兴、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共安排两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由罗保铭主持。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李富林任职的议案和关于拟任干部人选的说明。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开始对任职案进行分组审议。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了有关干部职务任命的议案,没有提出不同意见,一致同意提交会议表决。
第二次全体会议由贾东军主持。会议表决决定任命李富林为省公安厅厅长。罗保铭为李富林颁发任命书。
列席今天会议的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成,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诚,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马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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