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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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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防小三”险保感情不太靠谱
近日,微博上流传有一种可以“防小三”的保险,引起媒体关注和网友热议。购买该保险后,即便婚姻中出现第三者,受害者也能获得一笔赔偿金。只不过,这一保险产品的投保人必须是丈夫,受益人则必须是妻子。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算是瞅准机会创新了一把。在刚刚过去的双节假期,不少新人走进婚姻的殿堂,该保险公司趁机推出这款名为“爱你一生婚姻保障计划”的保险产品,在签订保单之初,由夫妻双方约定好获益份额,如果夫妻在投保后婚姻破裂,妻子一方将至少获得60%的相应权益,最高可达百分之百。   笔者认为,该保险能在经济方面给婚姻加上一重保障,但只凭一份保险给感情“保鲜”却不太靠谱。虽然保险公司以“保护婚姻”为投保的吸引点,但保险所能保障的也仅是女方离婚时能拿到相应权益,至于婚姻是否牢固,在保险说明中也明确:夫妻在购买上述保险后,一旦离婚,不会对离婚之事赔偿。可见,婚姻的牢靠并非一份保险可以保障的,如果丈夫要出轨要离婚,也不是一份保险就可以拴住的。妻子要求购买婚姻保险无可厚非,但是会给丈夫带来经济压力,对爱情和婚姻并不见得是好事,购买保险时最重要的还是看适不适合自己,否则会弄巧成拙。   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上市的一些婚姻险、爱情险,实质上还是一种寿险,不妨参考国外的做法。据有关消息称,国外很多婚姻保险是以夫妻双方忠诚度为标的进行承保,如果因为一方背叛导致婚姻解体,除了法律判决的财产外,婚姻保险产品应该默认将对应的保障权或收益交给受害方,从而规避离婚后给受害方带来的财务风险。这也意味着,婚姻险保护的不仅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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