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786619832,法定代表人:吴孝东):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不进行纳税申报行为处以行政处罚,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琼地税三稽罚[2012]3号)无法直接送达,请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内派员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云先生
联系电话:23880373
联系地址:儋州市中兴大道儋州地税局办公大楼4楼第三稽查局执行科
2012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