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3年08月14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营改增”热点问题解答
  问:“营改增”试点地区纳税人取得2013年8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营改增”试点地区纳税人取得2013年8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问:试点中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可以。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评论 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深读社会观察
   第005版:海南新闻 地税之窗
   第006版:专题
   第007版:海南新闻经济
   第008版:海南新闻民生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视点
   第011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2版:世界新闻百态
   第013版:财经新闻综合
   第014版:海南新闻社会
   第016版:体育新闻 文娱新闻
   第017版:旅游周刊
   第018版:旅游周刊
   第019版:旅游周刊
   第020版:旅游周刊
“执法好坏”纳入干部提拔考察
海口旅游口号 暂居榜首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9月截止
用公益广告“靓妆”工地
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 更好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公告
税法查询软件 免费送
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二)
梁蔚夫同志逝世
“营改增”热点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