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恒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西可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海口一祺建材经营部、陈华琳、叶雁平、陈自华、陈夏清: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信联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一恒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西可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海口一祺建材经营部、陈华琳、叶雁平、陈自华、陈夏清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龙执字第1270-1号执行裁定书、中兴华房(鉴)字[2014]第1209225号《房地产价值鉴定报告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