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经营者办理食品和药品等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批工作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去年省食药监局经过部署,出台了《海南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多证合一实施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
“多证合一”指的是对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两个以上项目的零售企业,将原来分别核发单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保健食品经营资格审查意见通知书》、《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改为只按要求最高的经营项目核发一个许可证。即《药品经营许可证(合)》、《医疗器械许可证(合)》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合)》,并在许可证经营范围内注明其他经营项目。“多证合一”许可证确定的经营资质与原单一许可证确定的经营资质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同等法律地位。
“按以前的做法,新开办的零售药店想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的话,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还要进行保健食品登记备案等,需要四个对应部门的四批检查人员去现场检查。”海口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原则上只需要组织一批次检查人员对一次现场就可以批准筹建了。原来办理三个许可证法定时间需要110天,而这一张新型“多证合一”药品经营许可证从申请到颁证只用了20天,大大缩短了审批的时间,重复的申请材料也不需要再提交,减少了许多繁琐的手续。
“对企业而言,‘多证合一’不仅减少了办证时间,也降低了每次办证所需支付的各项成本,能够让企业更早的投入经营。”领取海口首张食品药品“多证合一”许可证的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海口市食药监局除了在全市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中全面推行多证合一工作外,对已经开办的药店,将结合新修订GSP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对海口800多家零售药店更换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合)》,也就是“多证合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截至目前已经有十多家药店提交了“多证合一”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