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鑫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蓝水湾二期东区”项目位于板桥横路,规划总用地面积79199.73平方米,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06年获得批准,本次送审的二期东区项目建筑布局较原批修规进行了微调,容积率等指标及建筑退线、间距符合修规及技术规定要求;另经海口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中心审查,该项目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可补偿建筑面积562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管理暂行办法》,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一并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5年3月5日至3月18日)。
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www.hkup.gov.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up0898@163.com。(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5房海口市规划局规划建筑技术审查一处,邮编570311。(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69,联系人:聂晓兰。
海口市规划局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