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程云霞向我局申请补办位于海口市五指山路15号面积为1225.06平方米,分摊面积为7.87平方米的海口市国用(2007)第0005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经调查,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通告注销,该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美兰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程云霞补发上述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联系人:陈姿蓉 电话:65360879)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