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4月3日上午11时止。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4月3日上午11时前交纳保证金(以款到帐为准),并于4月3日下午17时前到我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美兰支行;账号:39270188000052543。缴款用途处须填明:按顺序填写竞买人姓名或名称、(2014)海南一中法拍字第56-1号竞买保证金。
拍卖单位:海南金汇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5号锦鸿温泉花园酒店副楼
电话: 36656056 13876044988 18976241313
委托方监督电话:65301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