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病死猪肉加工售卖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3月至2011年5月,被告人林深、赖建华等人在未依法取得相关屠宰资格的情况下租赁龙岩市一处定点屠宰场,大量收购病猪、死猪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生猪,雇请被告人雷增洪、邢广茂等人进行生产加工后销售。截至案发,已销售金额1243万余元。
该案经龙岩市中级法院一审、福建省高级法院二审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