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法院网络直播案件庭审
本案被告人卓某民于2013年8月担任该县提蒙乡提蒙村委会内补村第四村民小组组长以来,负责村民小组的土地承包、冬修水利等工作。期间,符某飞、王某豪欲与村民小组重新签订芒果园承包合同,便找卓某民帮忙。2014年10月5日,卓某民在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过程中,向符某飞索要好处费2.8万元,该款用于个人生活支出。后被告人卓某民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陵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