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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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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进一步放宽购房入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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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新建商品房面积在60(含)至90(不含)平方米的申请登记户口人数总计不超过2人,面积在90(含)至120(不含)平方米的入户不超过3人,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上入户不超过5人。

  但购买新建的产权式酒店套内面积在35(含)至50(不含)平方米的入户总计不超过2人,套内面积在50(含)至90(不含)平方米的入户不超过4人,套内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上入户不超过6人。(购买时间从海口市政府发布海府[2014] 94号文之日起计。)

  购买西海岸片区(自秀英大道西侧起往西海岸方向)、江东片区的新建商品房面积在60(含)至90(不含)平方米的入户总计不超过3人,面积在90(含)至120(不含)平方米的入户不超过4人,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上入户不超过6人。

  据了解,此前包含购房入户的“海府[2014]49号文”,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海府[2014]94号文”,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两文规定最高入户人数不超过5人。两文实施以来,截至2015年3月17日,海口已办理了602户1317人商品房购房入户手续。

  据介绍,此次《意见》是根据住建部第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座谈会有关精神,将相关内容做相关调整。除了细化购买产权式酒店的入户面积和入户人数划分,还增加了“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成年子女购房入户资格”,增加了购买西海岸片区和江东片区的购房入户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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