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的(2014)龙执字第1283号执行裁定书,经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我公司对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海口市丽晶路18号市政府滨海住宅区永安阁8层802房(证号: HK134923号),建筑面积:117.18m2,参考价82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拍卖时间: 2015年6月4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30号宏源大厦12楼海南物资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至2015年6月2日16时止;收取竞买保证金:至2015年6月1日17时止,逾期将不予办理;收取竞买保证金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00000149;交款用途处须填明:(2014)海中法拍委字第118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机构电话:0898-66753060、66753061。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66700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