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南区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2月至8月间,伍红生及20多名农民工在汉南区永丰学府建筑工地打工,被建筑商欠下30多万元工资未付。12月26日,这些农民工在信访部门协调下,安排到建筑工地协调解决欠薪事宜时,与工地项目开发商负责人及材料保管员发生口角,产生冲突。
法院介绍,被告王科海作为工地沙石料供应方,在讨薪民工与建设方发生冲突且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时,为一己私利讨好建设方,分别邀约陈杰、汪伟等共计9人带着砍刀赶到工地,采用语言威胁和推拉方式驱车将伍红生等5名农民工,强行带到一座偏僻山上。他们要求民工解开衣扣和皮带,跪在地上,并用皮带抽打,致伍红生一人轻微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