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下发,我省将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对全省违法建筑的集中整治行动。(6月2日《海南日报》)
屡禁不绝的违法建筑,不安全、无规划、形态丑,不仅吞噬了有限的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严重阻碍城乡建设发展,也助长了投机取巧的不正之风,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正如有识之士所指出,海南违法建筑之猖獗混乱,不但在特大城市不可想象,就是在广东、福建等沿海省份也是少见的。我们不能坐岛观天,见得多了,对这种反常现象习以为常,麻木不仁。整治违法建筑,既是保护海南生态环境、维护国际旅游岛良好形象的需要,是维护城乡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需要,也是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的需要。整治违法建筑,更事关发展全局,不加以妥善解决,就会失去打造中国旅游特区、建设“八大天堂”和谐有序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各级各部门也积极响应,不断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打击力度,总体来看,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违法建筑存量仍然很大,全省还有约1500万平方米,而且有蔓延扩散的趋势;未拆除违法建筑大多是“硬骨头”,整治难度更大;部分农民建房需求难以通过正当、合法途径满足,存在边拆边建苗头。开展三年攻坚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海南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按照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的要求,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提升防控手段,健全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使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使城乡建设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整治违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违法建筑的形成是个长期过程,必须依法整治、按章处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做到公平公正,有理有据。这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诉求,注意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使各类违法行为暴露在强大社会舆论压力之下,努力营造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打违氛围和声势。要统筹谋划,杜绝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随意丢弃,做好拆违后土地的综合利用。要在“防”字上下苦功,采用人防、物防、技防等一切有力手段,把违法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不仅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长效机制,而且对违法建筑非法所得通过法律形式追缴,彻底斩断违建利益链。
整治违法建筑,既要有斩钉截铁的态度,又要有踏石留印的决心。将攻坚行动定为三年,正是源于违建整治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有对不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才能打赢这场功在当前、惠及长远的硬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