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类安置对象为:一、户籍在本村,政府征地决定发布之日前是本村常住人口,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受集体福利待遇的人员及其子女(含因服兵役和在读大中专学生等户籍临时外迁者,下同)的原籍村民。二、户籍关系转户后在本村,具备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格,符合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受集体福利待遇并长期居住生活在本村的人员及其子女的转户村民。三、在政府征地决定发布之日前,户籍在本村,办理合法婚姻登记手续,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受集体福利待遇并长期居住生活在本村的人员及其子女的上门女婿和入嫁媳妇。四、具备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外嫁女”及随其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该办法还规定,被征收人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依法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户籍在改造区内、无自主产权房屋且居住在改造区内的特困户、低保户,可直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公租住房实物配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