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市椰海大道南侧的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位于海口市椰海大道南侧,土地面积3177.5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加油站),土地出让年期为40年。
海规函【2014】1890号文确定:根据《海口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该地块规划性质为加油站用地,容积率≤0.4。
拍卖起叫价:土地单价3166元/平方米。
二、竞买人资格
根据琼商务建[2007]281号文规定,竞买者须为经海南省商务部门核准的具备成品油经营条件的企业,并持有省商务厅核发同意参加土地招拍挂的预核准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增价幅度为1元/平方米。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并按拍卖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23日16:00整(北京时间)。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应在报名之前缴纳:1、土地按起叫价的100%,即1006.006万元;2、地上建筑物93.56万元竞买保证金。
六、资格确认、拍卖时间及地点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7月27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7月28日16:00整(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举办。
七、其它事项
1、拍卖宗地条件:该宗地现状部分已建成并经营加油站数年。地上有一栋营业房、一栋罩棚、一栋员工宿舍房、一栋发电机房,以及地下油罐、地上加油设备与相关配套设施等;宗地开发程度:“六通一平”。该地出让系解决加油站项目建设遗留问题, 按现状条件拍卖出让(地上建筑物评估现值为93.56万元);
2、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若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足以支付的,则自动转为合同定金,余款自动转为出让金;若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则由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五天内缴齐。受让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按评估值缴交地上建筑物价款93.56万元,本次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不收取换地权益书;
3、地上建筑物保留的,受让人须两年内自行完善地上建筑物的合法手续;地上建筑物拆除重建的,受让人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4、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www.ggzy.hi.gov.cn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