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省2011年起积极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目前已形成三级医院按病种付费,二级医院按床日付费,一级医院限费医疗的改革模式。所谓“限费医疗”是指在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条件下,参合农民在县域内的乡镇级医院住院时,缴纳规定的起付线后,其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即起付线外全报销的免费模式)。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底起,琼海、万宁、陵水、昌江等市县率先陆续在乡镇级医院开展参合农民住院“限费医疗”改革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1年多以来,患者回流明显,其中,琼海、万宁和昌江乡镇级医院住院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41.92%、14.19%和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