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以来,澄迈全县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共计32件38人。
在会上,澄迈纪委对这些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特点剖析和总结:一是违法违纪干部群体主要集中在科级以上及身居要位的“一把手”;二是在重要部门、执法岗位拥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的人员涉案较多;三是农村党员干部也成为贪腐高发群体,主要涉及在贪污或挪用征用土地补偿款、救灾款等方面。
澄迈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从此次总结的案例当中吸取教训,预防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党员干部要对金钱有正确认识,对权力怀有敬畏之心,牢固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理念,“破法”必先“破纪”,党员违纪违法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双重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