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3名村干部被审查
经查,2014年,王平、王凡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将村土地租金收入存入私人账户进行管理。2012年,郑伟主持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违规将包括本人在内的危改申报对象评定为危房改造补贴对象,并领取了补贴款。3人行为均已构成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临高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凡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郑伟党内警告处分。郑伟违规领取的补贴款已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