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2014)美执字第1185-1号执行裁定书,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我公司对以下财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海口市嘉华路9号侨诚花园地下室80号车库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HK094170号,建筑面积:32.53m2),参考价:9.2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拍卖时间:2015年8月25日上午10:00时。
拍卖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8号景瑞大厦23层。
竞买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17:00时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15年8月 20日17:00时前到账为准;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00000149;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30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规定限定本小区的住户购买,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6776033 13907535506
法院监督电话:66700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