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房屋所有权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保民初字第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保执字第36号,将登记在刘文桂名下位于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新民路南侧保亭县政府对面的保亭县糖烟酒公司门市部第一层(房产证号:保房权证保房字第0447号)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予以注销原房屋所有权证。登报期限为十五日。特此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