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采砂权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经营范围须载明有河砂开采与销售等相关内容。竞买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同一竞买人只能申请参加一个河砂采砂权的竞买。2、应具有与出让建筑用河砂采砂权相适应的抽砂船只。3、在海口市秀英区辖区内没有违法采砂不良行为记录。4、愿意提交《海口市东山镇 建筑用河砂采砂权竞买承诺书》(样本详见挂牌出让手册)。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竞买咨询及竞买申请:1、有意竞买者可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号窗口查询和获取《海口市东山镇两宗建筑用河砂采砂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手册的具体要求申请参加竞买。2、竞买申请时间:2015年8月14日上午8:30至2015年9月7日下午17:00。
五、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的,在2015年9月8日下午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1、挂牌起始时间:2015年9月9日8:30。2、挂牌截止时间:2015年9月23日10:00。3、受理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日)。4、挂牌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省政务服务中心旁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3室。
七、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1、矿业权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预见到有一定的风险,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2、出让采砂权范围内的山林、土地、道路等使用权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竞得后须履行采砂权人法定义务,主动在堆砂场(码头)出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电子地磅,运输车辆按照既定路线限载运输,不超载、不带水上路,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保护矿区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运砂导致道路和水利设施损毁,由砂场业主负责修复。3、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分局定于2015年8月20日组织矿区现场踏勘及答疑,有意竞买者请于当日上午9:00前到该局集合(地址:海口市丘海大道25号,联系电话:0898-68920586黄先生)。4、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5、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八、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65236087 65372953。联系人:陈女士 李先生。查询网址:http://www.ggzy.hi.gov.cn。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分局
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