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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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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下月起实施三档阶梯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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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保户家庭用气继续实行价格优惠。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家庭,第一档气价仍为2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2.4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3元/立方米。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以及一“户”内常住人口6人(含)以上的居民用户,持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居委会出具的有效证明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用气价格为3.47元/立方米。

  如何对“户”进行认定?省物价局批复明确,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后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一户一表”改造、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交叉补贴等方面。

  该批复方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计价周期方面,海口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计量周期为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10月31日,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根据2014年海口市居民用户用气量统计分析测算,超过80%的居民家庭年用气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也就是说,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制度后,海口市超过80%的年用气量在第一阶梯用气量内的居民用户燃气费用不会增加,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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