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专项资金办副主任李东分析票房造假原因时说:发行方为了完成片方交给的票房任务而向票房注水,还有就是为了造成影片上映的首轮轰动效应而往票房里注水。
对于少数影院和影片发行机构出现的票房造假行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一直高度关注,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关于转发《电影院票务系统(软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要求电影院在票务软件中编排的放映计划(包括放映影片和开场时间等)必须与实际放映相一致,所有实际放映的场次(包括会议租场中的放映)必须如实地在票务软件中编排或登记相应的放映计划。这意味着,只要是排片表中写出的场次,就必须真实放映,而放映的场次,也必须在系统里登记。
李东坦言,绝大多数院线影院在现有的票务管理系统约束下,票房数据都是真实透明的,少数票房造假行为有一定的隐蔽性,个别影院、影片存在虚报票房的现象,例如200个座位的影厅,显示卖出去了300张影票,或者不分票类(全价票、折扣票),全部按票面标价统计上报售票金额等等。
而10分钟内上报售票数据的规定,对于这些异常信息的出现能够做到及时掌握、及时处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电影院票务系统(软件)管理实施细则》还规定,电影院(含电影票网络代售商)须于每次售票操作完成后的10分钟内,将每张电影票的相关原始数据上报至国家数据平台,电影院须于当日12时前向国家数据平台上报前一营业日的统计数据,上报的统计数据应包含前一营业日内所有放映活动的数据。这两项规定要求电影院,包括电影票网络代售商,在每卖出一张票后10分钟内就要将电影票的相关原始数据上报至国家数据平台。将上传数据的时间缩短至10分钟,这大大遏制了票房瞒报和造假行为的发生。
李东表示,今后相关管理部门将继续从制度完善、技术更新等方面,监督影院票务规范,严厉打击票房造假,并适时发布违规黑名单;并呼吁全国电影观众就电影票或放映场次出现的问题,积极向电影主管部门举报。(曹岩 马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