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立和职责整合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基础。2014年9月,省政府明确省国土资源厅增加实施全省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责,在该厅地籍管理处加挂省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明确省级行政机构和职责。今年7月,我省在省级层面对国土、住建、农业、林业和海洋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省级职责划转要求。省编办近日批准在省国土资源厅加设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省委、省政府将不动产登记工作列入全省2015年重点改革事项。9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会,确定了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节点。会上,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均表态,今年年底前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