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将持续到11月底,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并自检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省质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对于整改复查仍不合格、不配合质监部门监督检查且拒不改正的获证企业,依法撤销其生产许可;对于不再生产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或长期停产的企业,要求企业主动注销其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