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18日讯 (记者金昌波 见习记者郭萃 通讯员葛子尤)省高院发布消息称,乐东黎族自治县法院近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快速执结了一宗执行标的额达200多万元的执行案件,并顺利将被冻结的存款划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据了解,2014年7月17日,省某国营农场因海南某林业公司拖欠土地承包金向乐东法院提起诉讼。同年9月1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某林业公司向原告省某国营农场支付土地承包金203万多元及案件受理费23604元。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省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告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今年9月14日,省某国营农场向乐东法院申请执行。9月28日,乐东法院主办法官通过本院网络查控系统进入被执行人开户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某银行账户有存款足以偿还本案债务,当即在本院网络查控系统上冻结执行标的额本息及诉讼、执行费210万多元。主办法官经过电话沟通释明有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将被冻结的款项划拨给申请执行人偿还其债务。
据了解,自网络查控系统开通以来,乐东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查控、及时处置被执行人财产,提高了执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