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政企分开、社企分开,以保障橡胶等国家战略物资、热带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国家种子安全为核心,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依靠创新驱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资产整合、产业优化升级,建设热带特色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园区、大企业、大产业,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切实发挥农垦在海南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支持。通过政策创新,着力深化农垦市场化改革,建立去行政化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坚持分类指导,因场制宜。灵活地、创造性地推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促进农垦企业及农场多样性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职工受益。着力解决国有农场土地分配不公等突出问题,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关系,使垦区干部职工有获得感,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生产稳定和社会稳定。
(三)总体目标。围绕理顺体制、激活机制、公平分配、做大产业、改善民生、精强人才,实施“八八”战略(重点发展八大产业、加快建设八大园区),加快农垦改革发展。通过5到10年努力,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把农垦打造成海南经济新的增长极和国家热带特色农业示范区。
二、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
(四)推进垦区集团化。集团化是新一轮农垦改革的主导方向。在改革过渡期内,农垦实行“一个企业实体、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在省农垦总局和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垦控股集团”),作为省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省农垦总局不再作为实体机构存在,核销编制,在省农垦控股集团加挂省农垦总局牌子,不单设领导职数,主要用于争取政策和申报项目。总局机关的行政职能相应划入省直有关部门。按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将农垦公安的机构和职责划转省公安厅、市县公安局。撤销省农垦总局驻各市县办事处、纪检监察审计派驻组以及农垦残联、农垦侨联。按照职能调整情况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对省农垦总局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划转、整合、转企改制或撤销。
省农垦控股集团领导班子由省委管理,省农垦控股集团董事长兼任集团党委书记。省农垦总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本着“个人自愿选择,组织统筹安排”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分类安排。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办理提前退休,退休前工资按机构改革期间人员分流有关政策执行。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组织批准”的程序,因工作需要到省农垦控股集团任职的省农垦总局机关部分人员,执行企业薪酬,档案身份挂靠在省国资委,不占编制,以省国资委工作人员身份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费用由省农垦控股集团承担,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规定计发待遇。省农垦总局机关其余工作人员视实际情况安排到相应省直单位。对省农垦总局驻各市县办事处、纪检监察审计派驻组、农垦残联、农垦侨联,以及撤销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严格甄别身份后,分别安排到省直和市县事业单位或省农垦控股集团。
(五)推进农场企业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积极稳妥推动农场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建立健全农场与职工间合理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探索完善“集团公司+农场(基地分公司)+职工家庭”“集团公司+农场(基地分公司)+模拟股份承包”“农场(基地分公司)+合作社+职工家庭”等适合热带作物特点的农业规模经营方式。积极扶持职工发展自营经济,引导职工自营经济对接产业集团和龙头企业,融入垦区主导产业链。对农垦橡胶研究所、保亭热带作物研究所转企改制。
已移交市县管理的9个原省属农场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推进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积极推进农场公司化改造,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在市县的统一组织下制定农场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农场组织化程度高的优势,发展壮大农场主导产业,使移交农场成为所在市县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市县要参照执行本实施意见的相关政策规定,支持所属农场深化改革、做大做强。
三、激活农垦经营机制
(六)推进省农垦控股集团内部管理改革。健全省农垦控股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职代会,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项制度。省农垦控股集团与下属二级企业确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农垦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进企业股权结构优化,多种形式探索管理层和企业员工持股。按专业化要求,整合重组原农垦集团二级企业,组建农业产业公司,培育壮大产业板块,集中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长期亏损的农垦老工商企业进行产权重组、破产清算等。设立由省农垦控股集团托管的资产管理公司,给予政策支持,负责处理农垦不良资产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问题,推动农垦困难企业有序退出。省农垦控股集团对二级企业实行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实行分类监管、统一考核和会计委派制度,赋予二级企业充分的生产经营管理权限。
(七)建立员工薪酬激励机制。省农垦控股集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省农垦控股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由省国资委按照国家和我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有关规定确定。省农垦控股集团年度工资总额由省农垦控股集团依据企业经营业绩提出方案,报省国资委审定后执行,内部分配方案由省农垦控股集团确定。建立经营者、员工薪酬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企业采取期股期权、模拟股份、关键技术折股等形式对经营者、业务骨干、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股权激励,下转A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