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1月14日审议通过《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对我省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作出了详细规定。(今日A04版)
汽车、摩托车“黑尾巴”不但大煞风景、污染环境,而且严重威胁着居民与游客的身心健康。此次排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审议通过,是我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省战略的又一切实举措,也是为“挥法律利剑,护青山绿水”增添的又一把利刃。期待《规定》的落地,能尽快对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产生积极影响。
制度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从我省已实施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实践来看,实际减排效果与社会的期待还存在落差。《规定》对违法排污、弄虚作假等行为也明确了严厉的处罚标准,只有加以不折不扣、不留情面的执行,才能确保令行禁止,呵护好绿岛的一片蓝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