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提出了十分细致的要求,特别提出,幼儿园教职工必须具有安全意识,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规程》要求幼儿园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为了幼儿身心健康和便于管理,《规程》要求,幼儿园规模一般不超过3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