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0年2月,文昌市文西中学将一间宿舍提供给教师陈军使用。2013年9月,因工作调动,陈军不再居住学校宿舍。但是,陈军没有通过正常手续将宿舍退还给学校,而是私自将宿舍转让给同校一名老师,并收取租金2150元和9000元装修费,给学校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事情发生后,陈军将违规收取的租金和装修费退还给了文西中学。针对陈军违规转让学校宿舍的问题,文昌市纪委决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