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所再次同步对各市县农贸市场摊位销售的牛百叶、凤爪、海蜇、猪肚、猪肠、猪血和鸭血等食物,开展了第三次拉网排查和现场快速检验,共检查检验792个销售上述水发产品摊点销售的产品和浸泡液,均未检验出甲醛和双氧水。拉网排查结果与今年4个月各市县快检车每日巡回抽检的结果显示,经过严厉打击和整治,用甲醛、双氧水浸泡食物的违法犯罪现象在我省已经被扼制,曾经伤害海南人民健康的“毒牛百叶”“毒凤爪”已被清除干净。
海南省食药监管局将以“早一天消灭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公众健康就少受一分危害”的使命感,继续亮剑,经常性组织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众健康不再受这类含强致癌物质的食品的伤害。同时,也提醒各餐馆、食堂、食品经销商不要购进、销售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违者将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的,也将按《食品安全法》最高处予货值金额三十倍罚款,吊销许可证,并最高处十五日拘留。食品经销商和消费者一旦发现颜色过白、口感脆,在常温下放置两天不变味、不变质的牛百叶、凤爪、猪肚、猪血、海蜇等食品,请及时拨打12331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