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6年05月20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还不上欠款 法院判分期还
洋浦法院探索建立执行“分期付款”机制,促6年积案结案
  本报洋浦5月19日电(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石磊)日前,洋浦经济开发区法院执行员将最后一笔执行款2400元交到申请执行人何某义的手中,至此,历经6年,何某义的借款4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

  据了解,洋浦法院于2010年5月3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沈某莲于2010年5月28日前归还原告何某义借款40000元及逾期利息。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沈某莲多次表示还钱但都未归还。

  针对其规避执行行为,法院对沈某莲依法拘留15日,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沈某莲找了担保人陈某才。此后,沈某莲因涉毒另案处理,无法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何某义向法院申请追加担保人陈某才为被执行人。

  然而,陈某才虽然在儋州技工学校工作,但收入不高,有年老双亲要赡养,其妻子在家待业,两个婚生子女在上学,一次及几次偿还担保范围内的款项有难度。于是,洋浦法院多次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从2012年10月24日起,陈某才分多次向申请执行人何某义付清剩余借款及逾期利息。

  在近四年的时间里,陈某才每半年向法院送款1次,累计7次向何某义给付了32400元,于2016年5月12日全部清偿完毕。

  这是洋浦法院探索以分期付款方式执结案件的一个典型案例。

  “洋浦法院的做法,就是对有固定收入来源而一时无法全部执行到位的被执行人,将执行总额分为若干等份,允许其在一定时间期限内逐期予以偿还,提高执行到位率,从而破解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洋浦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胡耿表示。

  “如果被执行人在履行过程中确遇困难,还可延缓履行期限。”胡耿介绍,“分期付款”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已有8件适用“分期付款”的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到位,另外20余件适用该机制的案件也处于平稳运行中。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社会观察深读
   第005版:专题关注世界计量日
   第006版:读+
   第007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8版:海南新闻关注儋州“一创五建”
   第009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10版:海南新闻民生/社会
   第011版:专题关注五指山十大“名菜”评选
   第012版:专题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新闻要闻
   第015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6版:中国新闻视点
   第017版:世界新闻动态
   第018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9版:金融周刊
   第020版:房产周刊
海秀中路污水渗进饮用水?
今年我省 逾6万名学子参加高考
灵山镇中心小学开展 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海南省军区官兵旱中送水
海口两名干部接受调查
5月上旬我省生猪 价格继续走高
海口琼山4名党员干部被通报批评
还不上欠款 法院判分期还
5部门联合 执法打击“两非”
两流浪汉起争执 一人被打死
被家暴可向法院讨“护身符”
陵水雇员制招录法院速录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