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按现状分别公开招租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1层、17层房屋。详见下表:
1、以成交价作为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租赁期限为三年。
2、公告期: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6月6日。招租方对承租方的资格条件要求、确定承租方方式等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hi.gov.cn)、海南产权交易网(http://www.hncq.cn)。联系方式: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21号窗口,电话0898-65237542,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电话:66558030(杜女士)、66558023(李女士)。
海南产权交易所
2016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