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司对涉案财产进行公开拍卖: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开发区芳泽路蓝水假期第21幢(现场编号为B-01)别墅[权属证号:1125124005-5-0-21-1(6100100714429),建筑面积为350.48m2],参考价:368.18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现将第一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10:00;2、拍卖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13号森堡大厦七楼拍卖厅;3、标的展示咨询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6月12日17: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竞买手续;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16年6月7日17:00前到账为准;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0549;6、缴款用途处须填明:竞买保证金(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7、特别说明:上述标的物按现状净价拍卖,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尚欠物业费数额不清,须由买受人与物业公司自行协商解决。
拍卖机构电话:0898-66531951、13876755188
法院监督电话:0898-66501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