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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圆桌审判”
审理未成年人案件
  本报金江5月25日电 (记者李佳飞 通讯员聂秀锋)昨天上午,澄迈县法院以“圆桌模式”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盗窃案件,这是该院少年法庭首次使用“圆桌审判”。

  2014年12月,未满16周岁的被告人谢某伙同他人用开山刀将被害人朱某砍成轻伤二级。

  没有高大的审判台,没有森严的隔断栏,合议庭法官、公诉人员、辩护人、未成年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同坐一个圆桌,实现控辩审三方和未成年被告人的“零距离”对话。庭审中,主审法官姜慧娇态度和蔼,语气温和,庭审就像一场形式比较特殊的“家庭教育会”。被告人谢某当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和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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