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羊山大道以南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羊山大道以南,规划地块编号为LY-01,面积为50292.17平方米(合75.4383亩),土地用途为文体娱乐用地,用于水上娱乐项目建设,出让年期为5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时间起计。
该地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娱乐康体用地,用地容积率≤0.6,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海口市中心城区外2015SD-NZ023的规划意见》。拍卖起始价为3792.03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但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外的除外。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应拥有并运营5A级景区项目;
2、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非海口市自然人、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并按拍卖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21日16:00整(北京时间)。
五、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报名前需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2300万元人民币。
六、资格确认、拍卖时间及地点: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6月23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6月24日16:00整(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举办。
七、其它注意事项: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出让金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0日内一次性付清;2、本次拍卖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现状净地出让,用于水上娱乐项目建设。竞得人应在交地后1年内动工,3年内完成项目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土地受让人应承担相应区域基础设施投资建设;3、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4、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www.ggzy.hi.gov.cn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