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韶山高铁站多人打架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两名旅客在车票过期情况下,欲强行进站,被列车员阻止后双方产生肢体冲突,随后旅客又叫来多人,冲入车站,致使冲突升级。目前,伤者均在医院接受治疗,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投案自首。
车票过期无法乘车,这已是明文规定,可这两名乘客却不顾及此强行上车,不把车站管理秩序当回事。业界有一句常说的话:服务行业不好做。譬如铁路运营,每天会遇到形形色色的情况,服务中就怕碰到一些不按常理出牌的人,要处理这些意外,往往会花费更多、更大精力,被弄得筋疲力尽,甚至有时候还不免受到言语攻击甚至皮肉之苦。这些人之所以不按常理出牌,关键就在于法律意识淡薄、规则意识薄弱,往往只图自己方便,却置他人利益于不顾。
从另一方面看,铁路部门,作为公共交通的重要承担者,遭遇形形色色的人,是其工作的常态,在此情况下,确保公共交通高效便捷,也需要铁路部门循规而行、依法办事。只有“法”字在前,才能彰显公共交通的公平有序,意外发生时才不致于陷入被动。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人流量较大,铁路部门应提早谋划,对各种各样的意外情况要形成精确、精准的处理预案,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都应该有明确的处理流程。不管是工作人员还是乘客,哪一方越过了流程之外,就应该要立刻启动应急处理机制,该制止的制止,警方该介入的马上介入。以该事件为例,如果一开始就有明确的处理流程,便能最大程度避免后来的暴力升级。
法治社会最应该明确的就是“法”,“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因此,要将法律观念融入到日常工作、行为中去。公共部门需要依法办事,社会的每一份子也应懂法遵法,争当有素质的合法公民。两者各行其职,各尽其责,如此方才是社会之福,公共秩序才更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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