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各市县要加大农房建设规划报建工作力度,除以上6个市县全面开展农房报建规划外,其余市县至少选择1至2个镇继续推行农房建设规划报建试点。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农房建设规划报建制度,做到农村房屋建设逢建必报。
农房报建规划审批制度要简化,实行“一表一证”制度,即填报农村房屋建设规划报建申请表和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房申请提出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将审批审核材料公示7个工作日,再向镇政府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镇政府自受理起10个工作日内要审核,通过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通知印发之前已建成的农村房屋,可由户主提出补办建设规划报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