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徐清武在担任海口市美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征地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审议,并报海口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徐清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