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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不动产昨起实施统一登记
原已经依法发放证书继续有效
  本报海口7月25日讯 (记者叶媛媛)记者从海口市国土局获悉,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今天起海口市辖区范围内的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已经开始受理《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记者了解到,不动产登记采取“不变不换”的原则,新的证书颁发后,原已经依法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

  海口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历史原因,不同的不动产权利分散在不同的部门登记,客观上它容易出现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影响不动产交易安全,同时也容易造成机构重复设置、行政成本增加、不方便群众和企业以及“信息孤岛”等。 因此,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尤其是对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目前海口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有两个,一是市国土大厦一楼不动产业务受理大厅(海口市国贸二横路11号),咨询电话:66770536,主要受理大批量不动产权利登记业务;二是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咨询电话:68522108,主要受理各类不动产权利登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

  按照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采取“不变不换”的原则。即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仍然有效,如不需办理交易、变更等登记,市民朋友可不用申请换证。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海口不动产登记大厅暂时还不受理单纯旧证换新证的业务。

  实施统一登记首日,记者在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看到,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挤满了人。办事人员告诉记者,实施首日来办理业务的人比平时更多,其中也有不少过来咨询的市民。在现场,部分市民也向记者反映了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家住滨海大道的张阿姨告诉记者,自己前不久过户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已过户了几次,目前这套房的房产证已经顺利的过给了自己,但土地证上的名字是很早以前的住户,现在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自己的办理流程也卡在了半截,不知该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天不少市民都遇到了这个问题,他们将尽快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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