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15天(2016年7月27日至 8月10日 )。
2、公示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政府网站(http;//www.meilan.gov.cn);建设项目现场。
3、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aikou1828@sina.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振兴路8号海口市美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570208;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5352922,联系人:梁文忠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