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6月25日,海棠区东溪村委会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村支部委员换届选举工作,陈运国在会上大声吵闹,公开发表不当言论,扰乱会场秩序,导致会议中断,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海棠区纪委给予陈运国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