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6年08月11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涉案动辄逾千万元 成网络诈骗洗钱“黑洞”
18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被重点监管
  近日,因平台漏洞屡屡被犯罪团伙用于转移赃款、套现获利,18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被公安部列为重点监管和整改对象。

  7月以来,福建厦门接到电信网络诈骗报警上千起,其中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赃款占到一半以上,涉案金额近千万元。这并非孤例。今年以来,北京、天津、山西、陕西、四川、河北、安徽、广东等多地公安机关发布相关预警。

  “一些中小型第三方支付平台为抢占市场,忽视系统安全建设,监管严重滞后。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的POS机层层转包,被诈骗分子刷卡套现转移赃款。”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新华视点”记者调查,诈骗团伙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赃款和洗钱的手段主要有三种:通过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发行的商户POS机虚构交易套现;将诈骗得手的资金转移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在线购买游戏点卡、比特币、手机充值卡等物品,再转卖套现;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功能,将赃款在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多次切换,使得公安机关无法及时查询资金流向,逃避打击。

  今年7月18日,厦门市民林先生被诈骗分子以“领取环保补贴”为名,向对方银行卡账户转账4.9万余元。

  “诈骗得手后,诈骗分子立即将银行卡内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乐富发行的商户POS机,虚构交易刷卡套现。”厦门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告诉记者。

  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对账户审核把关不严,诈骗分子用虚假信息注册账户后,绑定非实名银行卡转移赃款。

  今年1至5月,厦门反诈骗中心共接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诈骗资金的警情1606起,占诈骗警情总数的36%。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陈鸿说:“在多起案件中,诈骗分子一旦诈骗得手,立即将银行卡内资金转到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这些账户全部是虚假信息注册,警方侦查线索就此中断。”

  多地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目前,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没有落实严格的账户实名制,诈骗团伙通过银行卡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金额不受限制。

  “不少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资金规模达到千亿量级,实际上充当了商业银行的角色,应当接受严格监管。要通过完善平台系统建设、责任追究等手段,严防第三方支付平台沦为网络诈骗‘黑洞’。”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说。记者 郑良

  (据新华社福州8月10日电)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聚焦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评论
   第005版:专题
   第006版:产经新闻
   第007版:党风廉政周刊
   第008版:专题
   第009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10版:专题
   第011版:海南新闻社会
   第012版:西部旅游联盟·周刊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新闻社会
   第015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6版:里约奥运会特别报道
   第017版:里约奥运会特别报道
   第018版:汽车周刊
   第019版:健康周刊
   第020版:健康周刊
国家机关不得擅自复印扫描扣留或抵押居民身份证
18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被重点监管
中标公示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海南佳昊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信息天地